在大家的万般期待之中,《2010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以下简称《2010指南》终于权威发布。新指南采用循证医学的原则和方法,组织了来自29个国家的356名专家经过为期36个月的时间,对2005年以来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进行筛选、分析和论证,对多个问题达成新的共识,最终形成了新的指南。新指南从心肺复苏的伦理学问题到指南的教育、实施与队伍等17个专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本文仅对其中几个大家比较关注的不同于2005年指南的内容进行初步探讨,以期能够抛砖引玉。
1成人生存链
成人生存链(Chain of survival)的概念最早于1992年提出。直到2005年的指南,成人生存链的概念主要包括:早期启动急救医疗体系,早期胸外按压,早期电除颤和早期高级生命支持四个环节。《2010指南》将生存链的概念增加了一个环节,并对各个环节作出新的定义。2010指南成人生存链的环节包括:立即识别心脏骤停并启动急救系统;尽早进行心肺复苏,着重于胸外按压;快速除颤;有效的高级生命支持;综合的心脏骤停后治疗。因此,新的成人生存链概念除对每个环节的强调要求更早和更快外,对每个环节的质量和侧重点也作出明确的定义。新的成人生存链更强调心肺复苏是一个整体、综合的抢救体系和过程,每个环节都会对患者的生存及预后产生重要的影响。
2立即识别与早期启动
尽管已经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心脏性猝死仍是很多国家的重要死亡原因之一。而早期的识别和呼救依然是整个抢救成功的关键,是早期复苏和除颤的基础,特别是旁观者对患者的立即识别并及时呼救。因此,教育和指导旁观者对心跳骤停者立即识别尤为重要。
《2010指南》要求根据无反应的症状立即识别并启动急救系统,以及在患者无反应且没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即仅仅是喘息)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心肺复苏。对于医务人员,要求能够按照指南马上识别,尽快复苏。对于非医务人员,指南特别提出:在启动急救医疗体系时,调度人员经过相关培训后,在快速派出救援队伍同时,能够通过电话判断并指导呼救人员识别可能的心跳骤停征象(意识丧失,没有呼吸或仅仅是喘息),并能与癫痛发作相鉴别。如果可能,还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手段(3G手机视频)指导呼叫者马上进行仅胸外按压的复苏。
在我国,对心跳骤停患者的早期识别和及时呼救依然是影响我国心肺复苏发展的瓶颈。随着我国急救120系统建设的日趋成熟,在调度、出车时间与质量控制方面不断进步的同时,调度员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应该是大力提升急救医疗反应系统能力新的关键所在。此外,国内一些专家提出的早期高危病例家庭心电监测、家庭-社区-120-医院综合急诊医疗体系的建立都是这一理念的延伸和创新。如何更好地解决这一难题,仍值得大家思考和努力。
3尽早进行心肺复苏,着重于胸外按压
《2010指南》强调尽早实施高质量的心肺复苏,特别着重于胸外按压。新指南简化了成人基础生命支持的流程,将传统的ABC流程更改为CAB,其出发点就在于尽早开始胸外按压,恢复有效血液循环,尽量减少心肺复苏时对胸外按压的中断。根据临床证据对按压的频率和深度进行了调整,而对30:2的按压/通气予以延续。但迄今为止,对最佳的按压/通气以及按压与通气、电除颤等的同步化问题仍是研究的热点,对最佳复苏流程和技术的探索仍会不断地继续。
3.1强调胸外按压
新指南增加了“如果旁观者未经过心肺复苏培训,则应进行单纯胸外按压( Hands-Only)的心肺复苏,即仅为突然倒下的成人患者进行胸外按压并强调在胸部中央用力快速按压,或者按照急救调度的指示操作。施救者应继续实施单纯胸外按压心肺复苏,直至AED到达且可供使用,或者急救人员或其他相关施救者已接管患者。所有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应至少为心脏骤停患者进行胸外按压。另外,如果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有能力进行人工呼吸,应按照30次按压对应2次呼吸的比率进行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施救者应继续实施心肺复苏,直至AED到达且可供使用,或者急救人员已接管患者。
3.2心肺复苏程序变化,C-A-B代替A-B-C
《2010指南》更改了单人施救者的建议程序,在通气之前开始胸外按压,即先开始胸外按压,然后进行人工呼吸(C-A-B而不是A-B-C)。单人施救者应首先从进行30次按压开始心肺复苏,而不是进行2次通气,这是为了避免延误首次按压。
3.3取消“看、听和感觉呼吸”
《2010指南》取消了心肺复苏程序中的“看、听和感觉呼吸”。在进行30次按压后,单人施救者开放患者的气道并进行2次人工呼吸。新的复苏程序从按压开始,在开始按压前检查是否发生心脏骤停时要快速检查呼吸。
3.4胸外按压频率
《2010指南》要求非专业施救者和医务人员以每分钟至少100次按压的频率进行胸外按压较为合理,而不是每分钟“大约”100次
3.5胸外按压幅度
《2010指南》将成人按压幅度已从4至5厘米的范围提高为至少5厘米。
4快速除颤
《2010指南》已经更新了包括有关心律失常使用除颤和电复律以及为心动过缓使用起搏的新数据。这些数据基本上都仍然支持2005年指南中的建议。所以,并未建议对除颤、电复律以及起搏进行重大更改。强调在给予高质量心肺复苏的同时进行早期除颤是提高心脏骤停存活率的关键。
5有效的高级生命支持
治疗心脏骤停时,高级生命支持干预措施建立在实施高质量心肺复苏的基础生命支持前提下,这是为了提高恢复自主循环的可能性。《2010指南》中注明,最好通过监护生理参数来指导心肺复苏,包括足够的氧气和早期除颤,同时由高级生命支持操作者评估并治疗可能的心脏骤停基本病因。目前,没有确定性的临床证据可证明早期插管或药物治疗可提高神经功能正常和出院存活率。高级生命支持重点仍然是进一步强调实施高质量的心肺复苏。
5.1二氧化碳波形图
《2010指南》建议在围停搏期为插管患者持续使用二氧化碳波形图进行定量分析。在为成人使用二氧化碳波形图进行定量分析方面,目前的应用包括确认气管插管位置以及根据呼气末二氧化碳( PETCO2)值监护心肺复苏质量和检测是否恢复自主循环的建议。但在2005年的指南中仅注明,PETCO2监测值可以用作了解心肺复苏过程中产生的心输出量的无创性指标。
5.2简化的高级生命支持流程
《2010指南》将传统高级生命支持心脏骤停流程经过简化和综合,以强调高质量心肺复苏(包括以足够的速率和幅度进行按压,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尽可能减少按压中断并避免过度通气)的重要性,并强调应在心肺复苏的非中断期间组织高级生命支持操作,并推出新的环形流程。
5.3不再强调装置、药物和其他操作
2005年和2010年指南中,高级生命支持流程都使用简单格式,主要探讨对结果会产生最大影响的干预。为此,已改为强调为心室颤动/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实施高质量的心肺复苏和早期除颤。虽然仍然建议采取血管通路、给药以及高级气道置人等措施,但这些操作不应导致胸外按压明显中断,也不应延误电击。
5.4新的用药方案
《2010指南》不再建议在治疗无脉性心电活动/心搏停止时常规性地使用阿托品,并已将其从高级生命支持的心脏骤停流程中去掉。建议对有脉搏心动过速使用腺昔,因为它在未分化的稳定型、规则的、单型性、宽QRS波群心动过速的早期处理中,对于治疗和诊断都有帮助。必须注意,腺昔不得用于非规则宽QRS波群心动过速,因为它会导致心律变成室颤。为成人治疗有症状的不稳定型心动过缓时,建议输注增强心率药物为起搏的一种替代治疗。
6综合的复苏后处理
“心脏骤停后治疗”是《2010指南》成人生存链中新增的环节。为提高在恢复自主循环后收人院的心脏骤停患者的存活率,应当通过统一的方式实施综合、结构化、完整、多学科的心脏骤停后治疗体系。治疗应包括心肺复苏和神经系统支持。应根据指征提供低温治疗和经皮冠状动脉介人术。由于在心脏骤停后患者往往会发生癫痛症状,应进行脑电图检查以诊断癫痈并尽快给出解读,并在昏迷患者恢复自主循环后频繁或持续地进行监测。这一部分的内容其实在2005年的指南中也有部分的提及,但由于支持这些建议的证据有限,当时的指南并未予明确的建议。